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0011

10011.“把它倒

10011.“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表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的一个代表。这从“把油倒在亚伦头上”和“膏”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油倒在亚伦头上”是指神性良善充满主的整个人身,因为“油”表示神性良善(参看4582, 9474节),“亚伦”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806节),“头”表示整个人身;“膏”是指这事的一个代表(9474, 9954节)。“头”之所以表示整个人身,或整个人,是因为人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头降下来的;因为身体是头的一个延伸。因此,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就是在头里所发生的活动,在身体中作为一个结果呈现出来。头就像天堂里的至高或至内在之物,它降下来并流入下面的各天堂,产生它们,使它们从自己延伸出来。因此,人的头也对应于至内层天堂,身体及至腰对应于中间天堂,脚对应于最低层天堂。简言之,至内在之物是作为延伸的事物或衍生物里面唯一本质上拥有生命的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由于神是一切事物的至内在,或也可说,是一切事物的至高处,所以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唯独来自祂。因此,一个人接受属于神的事物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
  此外,膏抹祭司的油从头顶一直流到他的身体,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的头上,流到亚伦的胡须,又流到他衣裳的领口。(诗篇133:2)
  马太福音:
  有一个女人将一玉瓶香膏,趁耶稣躺下的时候,浇在祂的头上。耶稣说,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安葬。(马太福音26:7, 12)
  马可福音:
  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耶稣说,这女人来是为安葬的事预先膏我的身体。(马可福音14:3, 8)
  由此也明显可知,“膏头”就是膏全身。
  “头”表示整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以赛亚书35:10)
  申命记:
  愿太阳所产的宝物,东山上的月亮所养成的初熟之物,地上的宝物都归于约瑟的头上,归于他弟兄当中拿细耳人的头顶上。(申命记33:1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的暴风必转到恶人的头上。(耶利米书30:23)
  以西结书:
  我必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以西结书11:21; 16:43; 22:31; 约珥书3:4, 7; 俄巴底亚书15)
  同一先知书:
  为给各样身材的人作头巾,为要猎取灵魂的有祸了!(以西结书13:18)
  诗篇:
  神要击破祂仇敌的头,就是发顶。(诗篇68:21)
  由此明显可知,“头”表示整个人,因此“把油倒在亚伦头上”表示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充满祂的整个人身。当主在世时,祂将自己变成神性真理;当祂离世时,将自己变成神性良善(可参看9315e, 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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