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2.“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说”表示从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并且是耶和华的那一位。这从前面给出的解释(AE 2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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