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97.启3:5.“凡得胜的”表示坚定不移,甚至直到死亡的。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生命结束(参看AE 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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