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27.启2:11.“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要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108节),那里有类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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