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3.另一个类似伦敦的大城市并不在基督徒的中心区域(参看20节),而是在它之外的北部。那些内心邪恶的人死后便来到这里。该城中心有一个与地狱相通的开口;地狱时不时地吞没这些人。
Faith6.由此明显可知,信仰和真理是一体,或同一个。这就是为何古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思想真理胜过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不说信,而是习惯说真理。这也是为何在希伯来语,真理和信仰是一个词,即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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