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2.这些事实清楚表明,受到最后审判的,是哪种新教徒;它没有临到在中心区域的人,而是临到在周围区域的人。如前所述,后者出于外在的道德表面上看像基督徒,但内在并不是基督徒,因为他们没有属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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