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7.最后的审判已经临到所有这些新教徒身上,但没有临到那些不信神,藐视圣言,从心里弃绝教会的神圣原则的新教徒身上,因为从尘世一进入灵界,这些新教徒就都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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