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518.我们在论述主与教会的婚姻(116节等),以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83节等)的章节已证明,该婚姻与地上的婚姻拥有一种对应关系。由此可知,对该婚姻的侵犯与行淫并通奸拥有一种对应关系。这一事实从圣言本身明显可知,因为在圣言中,行淫和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一点可从《揭秘启示录》(134节)中从圣言所引用的大量经文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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