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448.“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它们的性质被察觉,正如接下来所描述的。“听见”表示察觉;“数目”表示事物的性质和状态(10,348,364节)。其状态的性质正如接下来所描述的,因为接下来的经文就描述了该性质;故经上说“因此我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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