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揭秘启示录 #365

365.“是从各民族

365.“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表基督教界所有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和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各民族、各支派”表示那些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之人,他们属于最底层的天堂(36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920,921节);“支派”表示宗教信仰(349节);“人民”和“方言(或舌头)”表示那些处于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方言(或舌头)”表示教义(282节)。所以,就属灵意义而言,“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合在一起就表示所有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和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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