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0.“主说,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那永恒和无限,为耶和华的。这一点可参看前文(13节),那里有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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