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97.“你来看”表按照顺序,第一类人的表现。前面说明(295节),本章描述了对所有受审判者生命状态的审查,主照着圣圣言来审查;故按顺序,此处描述对第一类人的审查,即审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状态。教会出自圣言,教会的情形如何取决于教会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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