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2.“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唯独祂拥有神性威严和神性全能,直到永恒。在圣言中,凡论述主的地方,“荣耀”都是指神性威严,它论及主的神性智慧;“权能”(might或strength,或力量)是指神性全能,它论及主的神性之爱;“时代的时代”是指永恒。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证实,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这就是“荣耀”、“权能”和“时代的时代”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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