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2.“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世世代代”表唯独祂拥有永恒的神性威严和神性全能。在圣言中,凡论述主的地方,“荣耀”都表示神圣的威严,它论及主的神性智慧。“权能”则表神性全能,它论及主的神性之爱。“世世代代”表示永恒。从许多经文可以证实,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这就是“荣耀”、“权能”和“世世代代”的含义。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