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揭秘启示录 #180

180.“没有弃绝我

180.“没有弃绝我的名” 表他们处于对主的敬拜。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之“名”表祂藉以受敬拜的全部,因而表教会的一切教义,普遍表示整个宗教信仰(81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没有弃绝我的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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