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8.“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在教会中,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前文可以推知,因为“忠信作见证的”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头生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地上(诸王)元首”表示在教会中,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地上诸王元首”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在圣言的灵义上,“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说,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地”是指教会。这就是“王”和“地”的含义(可参看AR 20, 2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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