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62.“又要遵守,并要悔改”表他们应留心这些事,使其已死的敬拜获得生命。显然,“遵守”就是留心“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所表示的那些事;由此可知,“悔改”就是通过出于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使死的敬拜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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