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45.“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他们应持守从圣言所知关于仁和信的少许真理,并照之生活,直等到新天堂和新教会形成,也就是主来。因为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关于主与仁的教导的,便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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