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42.“至于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不接受这教义的人,我对你们说”表对那些信之教义与仁分离的人,和那些信之教义与仁结合的人。这从前面所述照明显可知,故无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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