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41.“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表祂照着行为中的仁及其信报应各人。“行为”是仁与信的容器,若无行为,仁与信只是像空中的幻影,一闪即逝(参看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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