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5.“得胜的”表凡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的人。这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88节),那里有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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