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319. 就属天之义而言,“贼”表示那些夺取主的神圣力量之人和那些将主的功与义归给自己之人。尽管这些人也敬拜神,然而他们信任的不是神,而是他们自己。他们并不信仰神,而是信仰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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