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真实的基督教 #253

253.鉴于圣言的每

253.鉴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婚姻,故耶和华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这样的表述经常出现,似乎他们是两个,其实是一个。因为“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圣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圣智慧的神圣真理方面的主。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在圣言多处被提及,但仍表示独一无二的那一位。这一点可见于关于主救世主的教义(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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