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733.“就是皂荚木的杠”表公义的良善,以及源于这良善的能力。这从“杠”和“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杠”是指能力(参看9732节);“皂荚木”是指功德的良善,或公义的良善(9472, 9486节)。这良善是属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爱之良善(参看97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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