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654.“要作板六块”表在那里,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良善存在于其完全中。这从“六”和“居所的析”的含义清楚可知:“六”是指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参看7973节),因而也指在完全中;“居所的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良善,它支撑天堂(96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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