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5.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人的生命。在前两节,它是他的信或理解力的生命,在本节,则是他的爱或意愿的生命。此前,外在人不愿屈服并服务于内在人,而是不断与它争战,所以那时外在人不算是“人”。但现在外在人因变得属天,故开始顺服并服务于内在人,也就变成了“人”,尤其通过信之生命和爱之生命变成了“人”。信之生命预备他成为“人”,爱之生命则使他实际成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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