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243.对来自神的事物,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相信所指的信仰并不存在于那些陷入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之人身上;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要么弃绝或消灭信之真理,要么扭曲它们(参看7491, 7492节)。由此再次明显可知,这些人也没有信仰的信心;事实上,凡不信来自神的真理之人,都不可能信神;因为信神就是信来自神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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