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23章仁与信的教义 9239.人们谈论相信神,相信来自神的事物。相信神是拯救人的信仰;而相信来自神的事物则是若没有对神的相信,本身并不拯救人的信仰。因为相信神意味着知道并做这些事;而相信来自神的事物则意味着知道,但还没有做它们。那些是真正基督徒的人既知道,也去做这些事,他们以这种方式相信神;而那些不是真正基督徒的人则知道这些事,却不去做。主称后者为“愚拙”,但称前者为“聪明”(马太福音7: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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