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116.由于良心由信之真理形成,如前所述(9113节),甚至新意愿和仁爱也由它们形成,故可推知,违背信之真理行事就是违背良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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