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115.那些从主获得一个新意愿的人就有良心。该意愿本身就是良心;因此,违背良心行事,就是违背这个意愿行事。仁之良善因构成新意愿,故也构成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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