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015.“打父母的”表亵渎主及其国度。这从“打”和“父母”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通过虚假伤害(参看7136, 7146, 9007节),当论及主及其国度,是指亵渎;“父”是指主,“母”是指祂的国度(参看8897节),那里解释了第四条诫命,并说明“尊敬父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爱主及其国度,因此在相对意义上是指爱良善和真理。所以“打父母”在相对意义上还表示亵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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