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9008

9008.“那人必死

9008.“那人必死”表诅咒。这从“必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必死”是指诅咒(参看5407, 6119, 7494节)。“死”之所以表示诅咒,是因为对那些受到诅咒的人来说,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已经灭绝了。这些构成一个人所拥有的最真实的生命,因为它们是从主那里所领受的,而主是唯一的生命源头。当它们灭绝时,虚假和邪恶就会取而代之;而虚假和邪恶因是构成生命的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故构成死亡;这死亡是属灵的死亡,就是诅咒、地狱和永恒的不幸。那些沉浸于邪恶和虚假的人,也就是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之所以继续活着,是因为他们生而为人,因而拥有从主接受生命的能力。他们从主接受生命的量,仅能使他们思考、推理、说话,由此使他们的邪恶看似良善,他们的虚假看似真理,从而赋予生命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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