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8880

8880.“爱我(的

8880.“爱我(的)”表接受爱之良善的。这从“爱耶和华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爱耶和华的人”,也就是爱主的人,是指接受爱之良善的人;因为那些爱主之人的爱并非源于他们自己,而是来自主。这是因为一切良善皆从主流入,爱主的人是那些停止邪恶的人;邪恶会挡道,排斥来自主的良善的流注。因此,一旦邪恶被移走,不断从主那里出现并试图进入的良善就被接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