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8769.“因为全地都是我的”表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在内义上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以及主在天上的国度(参看1413, 1607, 4447节)。主之所以是拥有一切权柄的那一位,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1343, 1736, 2921, 3035, 5663, 6281, 6303节)。主拥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这一真理是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6, 18)中所教导的(参看83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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