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8372.当以这种方式走路时,他们始终把脸朝前,从而朝前看,从不朝下或朝地面看。他们称朝下看是可憎恶的。他们当中唯有最没有价值、最低等的人才会这样做,他们若不习惯朝前看,就会从社群被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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