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8266.“我的力量”表整个能力的源头是主自己。这从“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力量”是指能力和力量。由于经上说“我的力量”,并且这论及耶和华或主,所以它表示整个能力的源头是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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