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8218.“我要从以色列面前逃跑”表与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之人的分离。这从“逃跑”的含义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逃跑”是指分离(参看4113, 4114, 4120节);“以色列”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79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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