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780

780.“凡有生命气

780.“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表示一个新生物,或他们从主接受新生命。这从“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肉体”总体上是指全人类,具体地是指肉体人,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574, 661节)。因此,“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表示一个重生之人,因为他的自我里面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仁与信的生命。每个人都只是“肉体”;但当仁与信的生命被主注入他时,他的肉体就活了,变得属灵和属天,并因被新造而被称为一个“新生物,或新造物”(马可福音16: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