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71.由于圣言中的每个词都来自主,因而有神性在里面,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一个字,甚至没有一点一画不表示并象征某种事物。此处就是这样,经上提到“三个妻子”,“儿媳”,以及“同他们一起”。不过,至于这些细节涉及什么,这解释起来太过于冗长了。仅对它们的最一般含义给出一个大体概念就足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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