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658.“你们去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表要离开他们,好叫他们敬拜主。这从“事奉耶和华”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奉耶和华”是指敬拜主(参看7500, 7540, 7641, 7654节)。“去”或“离开”当由法老就以色列人向摩西来说时,表示要离开他们,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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