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624.当良善与真理从主发出时,它们是完全结合的,并且如此地结合以至于不再是二,而是一。因此,它们在天堂为一;由于它们在天堂为一,故天堂是主的一个形像。如果仁与信在教会为一,教会也是这样。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