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491.天堂之爱的良善和它的信之真理不断从主流入,但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掌权的地方不被接受。但恰恰相反,这些爱掌权的地方,也就是它们不断渗透到思维,作为目的而存在,占据意愿,并构成生命的地方,从主流入的良善与真理要么被弃绝,要么被消灭,要么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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