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490.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人在何等程度上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知道何为仁,直到最后他不知道仁的存在。这种人也在何等程度上不知道何为信,直到最后他不知道信是什么。这种人在同等程度上不知道何为良心,直到最后他不知道良心的存在。事实上,他在同等程度上不知道何为属灵的,因而不知道何为天堂的生命。最终,他不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因而不信死后生命的存在。这些就是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掌权时,它们所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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