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331.“在法老眼前和他臣仆眼前”表对着所有正在进行侵扰之人的洞察力。这从“眼”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眼”是指洞察力(参看4083, 4339节);“法老”是指那些通过虚假进行侵扰的人,如前所述。当经上说“在法老眼前和他臣仆眼前”时,就表示所有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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