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17.从这一切也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人之意愿的事物,或他里面与意愿有关的良善和神圣之物。因为这一节说,凡洁净的牲畜,他要带七对;下一节同样说到鸟。但在前一章(6:19-20),经上没有说他要带七对,而是说带两个,或一对,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理解力的事物,理解力的事物本身并不神圣,使它们神圣的,是属于意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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