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7082.自然界有两样事物构成那里的生命,即热和光;灵界也有两样事物构成那里的生命,即爱和信。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爱,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正因如此,当提及属灵之热或火时,所指的是爱;当提及属灵之光时,所指的是信。此外,爱实际上是人的生命之热,因为众所周知,人因着爱而逐渐变暖;信实际上是人的光,因为同样众所周知,人因着信而被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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