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6753

6753.“说,因我

6753.“说,因我把他从水里拉出来”表从虚假中释放出来。这从“水”和“拉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水”,即此处埃及河的水,是指虚假(参看6693节);“拉出来”是指解脱。这些话包含“摩西”之名所表示的状态的性质;就涉及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意思是这样:该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为使祂的人身变成神的律法,主将它从由母亲那里所获得的、粘附于这人身的一切虚假中释放出来。祂持续如此行,直到祂变成神性律法,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之后当得了荣耀时,变成神性良善,即神性真理的本质存在,也就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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