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6739.“他姐姐对法老的女儿说”表在那里的宗教信仰旁边的教会真理。这从“姐姐”和“法老的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姐姐”是指教会真理(参看6727节);“法老的女儿”是指那里的宗教信仰(6729节)。之所以表示旁边,是因为当法老的女儿打开那个箱子时,孩子的姐姐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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