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672

672.“公”表示真

672.“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54, 476, 489-491节)。人的每一个最小事物里面都存在一种婚姻。凡形成理解力部分之物都如同以一个婚姻那样与意愿的某种事物结合。没有这样一种结合或婚姻,根本无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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