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6573.“为要成就今日的光景”表这是按着自永恒的秩序。这从“成就”和“今日的光景”的含义清楚可知:“成就”当论及神性时,是指秩序,因为凡神性所行的,都是秩序;“今日的光景”是指自永恒(参看2838, 3998, 4304, 6165, 62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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