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6163.“我们就作法老的仆人”表他们要放弃自己的东西,顺服内在掌控之下的属世层。这从“仆人”和“作法老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仆人”是指没有他们自己的任何自由(参看5760, 5763节),因而是指放弃他们自己的东西;“作法老的”是指顺服内在掌控之下的属世层(6145节)。
目录章节